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桌子(2013)

裝置(攝影與桌子)
一組兩件
桌子:76 (H) x 150 (W) x 75 (D) cm
攝影:14 (L) x 18.5 (W) x 4 (D) cm

 

1967年左派暴動中,警察接獲數以千計的土製炸彈發現報案,當中只有少量是真實炸彈。每天報紙頭條都是關於炸彈個案。後來,香港英殖政府開始利用這個時機,每當警察發現可疑爆炸品,他們都召喚拆彈專家,然後放置一張桌子在街道中心進行拆彈。事實上,將爆炸品移到當眼位置是有違拆彈原則,而這動作被視為政府打擊左派的宣傳工作。我發現了一幀當時明報刊登的照片,照片表現了整個「表演」的諷刺性,桌子就是舞台。